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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死后违规土葬 镇政府强制火化就地起尸焚烧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5日09:44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1月25日电据成都晚报报道,昨日上午10时许,四川省邛崃市平乐镇关帝村8社一个竹林边突然冒出一股黑烟,接着臭气四散。这是平乐镇一些工作人员及邛崃市殡仪馆工作人员在此焚烧一具尸体。据了解,因无钱火化,该村47岁的五保户陈国海本月21日凌晨5时许因癫痫病发作去世,他独身无子女,其侄女婿王洪强当天下午将他违规土葬。

  王洪强说,下葬的当天下午,平乐镇一位副镇长要求他在11月23日前交3000元,否则

就要起尸火化。昨日上午,副镇长果然带着人来起尸焚烧。他说,此举是对死者和当地村民的不尊重。

  镇政府就地起尸焚烧

  烧尸现场位于半山腰,在一块红薯地与竹林交界处。在现场,一个新垒起的土坟被挖开,一个黑色的棺木盖斜放在土堆上,棺木已被烧成木炭,尸体还有大半没有焚烧。村民说,上午11时许,烧尸体的人就走了。

  王洪强说,陈国海死的当天下午5时许,他夫妻俩请人将死者收殓入棺,抬到竹林边下葬。“刚刚下葬,徐副镇长就带着人来了,对我说如果土葬就必须交3000元,否则就要起尸火化。”王洪强的这个说法得到了几个邻居的证实。

  几个村民证实,当日来人一共39人,有几个人带着铁锹、锄头等工具,有人还提着两个容量约为10斤的塑料桶,里面装着柴油和汽油。他们把坟挖开,然后就把两桶油浇在棺材里,之后有人点了火。王洪强说,他并不反对火化尸体,但为什么要在露天烧呢?50岁的村民宋炳华说,他还没见过这样对待死者的,这样做既是对死者的不尊重,更是对村民的不尊重。

  镇政府副镇长:就地火化是可以的

  平乐镇徐副镇长在电话里说,陈国海家在山上,距离山下的公路有几公里,运尸体不方便,所以选择了就地火化,“这种方法是允许的”。他称,火化工作是邛崃市殡仪馆的4名工作人员完成的,镇上去了32名干部。

  对于王洪强等人说的3000元可以“买土葬”一说,徐副镇长予以了否认。最后,徐副镇长说:“我即使说过要3000元的事,那目的也不是为了要钱,是为了督促王洪强把尸体运去火化。”

  邛崃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科长李学超说,火化应该在殡仪馆进行,但家属阻碍了昨天的执法,又因为山路太远不便运送,所以选择了就地火化。对于这种就地火化的操作是没有技术要求的。

  四川省民政厅:不允许就地火化

  四川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一位副处长说,根据有关规定,对于违规土葬者,首先要求民政部门会同当地乡镇政府责令家属或亲属自行改正,如果不改正者,则由执法部门查处。对就地起尸火化这一方式,民政厅早就制止过,是不允许这样做的,殡葬执法一定要讲究人性化。

  镇政府将再次就地火化

  昨晚6时许,平乐镇梁镇长电话称,由于上午在邛崃市开会,他没有到现场,去过现场后发现尸体确实没有烧化,所以必须会同殡仪馆进行再次火化,然后深埋骨灰,但是工作可能有难度。(郭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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